星期一, 10月 31, 2005

胡適的紅顏知己

今天,回到牟路思怡圖書館。新裝過的牟拉,光鮮了,那些深色的原木書桌,跟那獨特的書卷味,一併消失,好一段時間才適應下來。

不會再找到那個熟悉的「自閉位」,想起《花樣年華》的字幕:「屬於那個時代的一切都過去了。」

我仍是愛牟拉的,因為裏面有我喜歡的書嘛。

今天的一個意外發現:周質平著:《胡適與韋蓮司—深情五十年》(台北:聯經,1998年)。

這本書寫的是胡適(1891-1962)與美國女士韋蓮司(Miss Edith Clifford Williams, 1885-1971)沒有開始也沒有終結的愛情,與韋蓮司則一直維持清白的友誼。

胡適與韋蓮司在美國認識,但胡適的家人早已為他安排了婚事,他在1917年順母親之命回去完婚。

1914年11月2日寫給韋蓮司的信:「在家庭關係上,我站在東方人這一邊,這主要是因為我有一個非常非常好的母親,她對我的深恩是無從報答的。長時間離開她,已經使我深感愧咎,我再不能硬著心腸來違背她。」

胡適對母親不隱瞞他與韋蓮司的交往,對韋蓮司則明確表示自己是「已聘未婚」之人。

韋蓮司在信中問胡適她(胡適未聘之妻江冬秀)怎樣看待胡適和胡適的思想,胡適答道:「我真不知道該怎樣跟你說。其實,我也不知道她是如何來看待我和我的思想的。在她心目中,我也許已經「理想化」了,但她對我的思想全然一無所知,因為她連寫封短短問候的信都有困難,她的閱讀能力也很差。在寒暄的信中是無法傳達思想的,我早已放棄讓她來做我知識上的伴侶了(intellectual companionship)。這當然不是沒有遺憾的。誠如你所說:『這似乎很奇怪,而又似乎無所謂。』誰知道呢?我只知道我應該盡力去讓她快樂,至於能做的多成功,我也不知道。我曾經試著勸她在讀書寫字上多下些工夫,但這是不可能的—這有無數的原因。然而,我是個樂觀主義者。我母親既不能讀又不能寫,可是她是我所知一個最善良的女子。」

1918年5月2日寫給胡近仁的信中,胡適坦白的承認:「吾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故從不曾挑剔為難(若不為此,吾決不就此婚……)……今既婚矣,吾力求遷就,以博吾母歡心。」

胡適生於1891年12月17日。
1895年,父親病逝。
1904年,胡適赴上海求學。
1910年考取清華學堂庚款留美官費生。之後先後在美國康乃爾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進修,直至1917年得博士學位後返國。
父親早歿,自己長期在外,母親沒發一聲怨言,胡適是甘心接受母親的羈絆、自己的不自由。

胡適在母親過世,兒子出世以後,寫了一首〈我的兒子〉的詩:
「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養你教你,那是我對人道的義務,並不是待你的恩誼。」
對兒子,他不視為投資,也希望兒子得到自由。
羨慕胡適的兒子有這樣一無所求的父親?
還是,無條件的愛總是令人乖乖的就範?
不受良心拘束的自由還算是自由嗎?

我還是那一句:我係鍾意胡適多過魯迅。

胡適一家http://www.sinica.edu.tw/as/hu/web/images/PH212000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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