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總是想相信自己是理性、有道德、安全、被愛、被尊重的,
所以,不約而同地,施暴者、受害者、旁觀者一起將令人齒冷的掠奪、侮辱、玩弄......合理化。
當時人的解釋很可能是行為的結果,多於是行為的原因。
與其努力去改變這個解釋,不如去改變真正的誘因(對於馬伕和少女而言,那可能是自我形象、家庭與學校的推力、互聯網的助力、援交在金錢及金錢以外的回報......);或者,更直接的是,先停止這個行為,可能,在某些情況下,被禁制才是自由思想的開始。
警籲勿自我美化「不是賣淫」
(星島)2009年6月1日
「『援交』由日本傳過來的,講到好高尚,只是去食飯、去街,香港人去仿效日本文化,麻醉自己,是交友,不是賣淫,是入潮流行為,有自滿心態。」但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鍾志明強調,援交少女根本與以往「私鐘妹」、「魚蛋妹」沒兩樣,提醒少女勿忘道德觀念,自欺欺人。
西九龍總區防止罪案主任徐睿聯總督察亦指,援交少女存在錯誤觀念,誤以為「援交有自主權,我自己可以揀是否同你交朋友,不像魚蛋妹一定要接客。」她續指,援交少女「以為去交友,不懂保護自己,亂有性生活,不懂善後」,身心都有危險。
香港青年會協會督導主任鄧良順歎道,新一代將援交行為「美化」了,「她們誤以為有選擇權,可以挑選客人,先去街食飯,再有性行為,參與幾次後,就把援交行為合理化。」
張翠容 真實筆記 2009年2月6日
無論如何,飯島愛的短暫一生是顛沛的一生,少年時代由錯信男人開始,她的生命裏充滿強暴,這強暴來自一個社會對女性的玩弄,AV女優在日本是一個野蠻的產業,卻給包裝成為娛樂至極的專業服務,一個品牌。
我看香港也有這種趨勢。性工作者理應有其人權,我不反對,我支持他們必須受到法律的保護,性工作是人類社會無可避免的現象等等,但我看到有些團體在推動性工作者的人權之餘,卻同時間美化這一工作本身,說甚麼不少性工作者享受着他們的工作云云,似乎有點走火入魔。
他們以為除了合理化、正常化性工作之外,還要把性工作者塑造成一樣可以寓興趣於工作,過去把他╱她們定型為迫於無奈的悲慘一群是不對的,他╱她們其實是可以開開心心賺錢去。
我不相信尊嚴與靈魂大出賣是種愉快的經驗,這對於任何工作也可以如是說,不獨是性工作。
阿 Q 精神無助於人權的推動,反之成為扼殺人權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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