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9月 12, 2005

堅持

讀過今期《世情》,從中節錄了兩個令人扎心的小故事:

1. 家奴瑪莉
清晨四時,十三歲的瑪莉匆忙用水潑一潑臉孔,就急急衝入樹林。昨天不停洗衣服、洗盤碗、清潔屋子、煮食,她今早遲了起床。她要是不迅速到水泉挑水,趁屋子的五個成人和一個孩子還未醒來前弄好早餐,恐怕就要挨打。
瑪莉是一個restav-k,在海地語中指家奴。
瑪莉母親去世後,她父親把她給了她的「僱主」,因為想到不能養活孩子,讓她做家奴起碼可以存活生命。
瑪莉按習俗稱呼僱主為阿姨,不過這個阿姨除了差她做所有家務外,還每天打她。只要她覺得瑪莉做得不好,甚至是因為露出疲倦的樣子,都會打瑪莉一頓。
從九歲開始,瑪莉就擔當一切家務:挑水、煮食、洗濯等等。
「我知道父親把我給了別人是因為他不能養活我,」瑪莉說,「但他不知道我會被人當作奴隸……也許我餓死在林中還要好一點。」淚水流下瑪莉的臉孔。

2. 史提芬斯女士的孤兒院
太子港的以便以謝孤兒院由史提芬斯女士創辦。她在美國生活多年後,在一九五二年回到家鄉,決心為海地的兒童作出貢獻,因為他們的景況與她在美國所見的相差太大了。孤兒院開始時收容了十四個孩子,史提芬斯女士努力工作,到處找尋資源,但到了一九五八年實在撐不下去了。於是她把孤兒院交給朋友打理,自己到美國,在醫院中每天工作十六小時,賺錢寄回去維持孤兒院的費用。


《世情》75期
http://www.worldvision.org.hk/shiqing/sq75/topi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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