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防線

開學了,工作也陸續展開,我又變回一個陀螺。
為了給自己打打氣,看清方向,重讀自己上年寫的〈學校教育的職場神學〉:
在學校教育的過程中,誰在定義價值,誰可以決定學校教些什麼?
在香港,很多課程規劃的決定都是由政府負責。教育統籌局負責「制訂﹑發展和檢討由幼稚園至高等教育程度的教育政策﹑計劃和法例」,如三三四學制及教學語言政策等。
另一個重要政府機構就是考試及評核局,負責「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以專業、具創意及成效兼備的 方式提供有效度、信度和公平的考試和評核服務,切合教育及社會的需要。」,但考評局的影響力在不同教育階段是有差異的,對小學的影響就較中學為弱。
諮詢機構有不少,如課程發展議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的獨立諮詢組織,「負責就課程發展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課程發展議會前稱課程發展委員會,主要工作是為中、小學編訂教學課程綱要,課程發展的策劃歸重組的教統局。「委任」代表的是政府的簡接控制,而由課程發展委員會擁有實際策劃權到課程發展議會的諮詢性質,更見中央集權的決策趨勢。
商界的影響力透過政府的委任達成,如身兼家長教育導向委員會委員及檢討中一派位機制及 中學教學語言小組主席田北辰最常於傳媒發表意見。
學校是否要遵守上述政府機構的規定?教統局的指引是有法律效力的,「任何學校均不可教授未經教育署長認可的課程。」(教育規例,1971,S92(1))「在任何學校範圍內或學校活動中,均不可進行教育署長認為有損公眾利益或學生利益或普通教育利益的、或與認可課程相違背的指示、教育、娛樂、康樂活動、宣傳或任何形式的活動。」(教育規例,1971,98(1))香港學校教育一直是考試導向,尤其是公開考試,近年學校資料(中學概覽、小學概覽)被公開,考評局於學校的影響力更大。
但這個中央集權的系統只限於決定預期的正規課程,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學習經驗比正規課程更多。
課程可以分為正規課程(formal curriculum)、課外活動(extra-curricular activity)、以及隱蔽課程(hidden curriculum)。Maritin(1976)指隱穩課程可以來自多方面:課堂內的社會結構、教師如何使用權力、師生之間的關係的規則、學生的學習活動、教師的言語、教科書視聽教材、建築及傢具、訓導措施、時間表、分班制度、課程的偏重。由此可見,學校於政府政策外仍有很多決策空間。
但學校的決策仍受家長的影響,僧少粥多的趨勢強化了家長透過選校而產生的影響力。從英美有關私立學校的研究結果,私校學生的家庭背景存在著明顯的階級偏向,而私校學生在學業成績上的優異表現,主要是緣自家庭背景等外在環境因素。由此可見,收生質素等於大部份的學校資源。
家長的選擇受學校的公開試成績、大學入學率、社區的輿論壓力影響,這學校教學語言政策上十分明顯,用英語學習的未來經濟回報可能較大,而且教育語言政策的英語精英化結果,使英文中學較易吸引較佳能力的學生,這正是何文田迦密英文中學由英語轉為中文授課,再轉回英語授課的經驗。
在以上一切的指引和限制下,教師仍有不小的影響力,因為教師是最後決定課堂上發生什麼事的人(在大班教學中教師的主導性仍是很強),而且按上述課程的討論,教師在隱蔵課程中有最重要的角色。
今天,看著這段自己寫的文字,不敢嘆息—情況更嚴峻了:面對外間日漸增加的干預,各學校在校政的自由不免減少;每個教師在隱藏課程的影響力也不是均等的;而在各校日漸增加的層級式評量要求下,教師在課堂的自由空間亦縮小了。
這就是真實的世界:無人是完全自由的。還是別妄自菲薄,只須注目在自己尚有的權力,要謹慎、要運用得當。
金字塔底部的人手無寸鐵。自問算不上聽明能幹,面對如山的工作,實在難以應付,願主賜我勤快的手、智慧和憐憫的心……跟他們一樣的努力,學習做好他們前面最後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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