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做壞事
今天早上,電影台播放《等候董建華發落》,我用耳朶「看」了一會,影片的梁議員說了這樣一番話:「我們常常說青少年怎樣不好,但我們成人卻製造了一個墮落的社會,引誘青少年去犯罪,這是不公平和荒謬的。」
真是一句好話。是誰發信用咭給沒有收入的青少年?是誰建那些虛幻得令人目眩的大商場?是誰在roadshow日夜播放減肥故事幫青少年洗腦?是誰沉迷賭馬打牌?是誰每天只看電視卻要青少年喜愛讀書?現在的青少年真的要又堅強又有智慧。
想起上年在台灣買的一本書:Carl Goldberg卡爾‧戈登柏格著,楊淑智譯,《為什麼做壞事—了解毀滅性人格》The Evil We Do—The Psychoanalysis of Destructive People。作者帶你看他一個又一個重犯的案例,走出精神分析的死胡同,指出人生與人連結的需要、羞恥感使人感安全和被接納與使人受傷的兩面作用,強調人的自由意志並改變的可能,解釋也破解了我在看《社會心理學》感到的莫名的消沉。
不可否認的是,那些罪行(如秀茂坪燒屍案、寶馬山雙屍案,或是《美麗女狼》的公路連環謀殺案)確令人髮指,我也如戲中由艾敬飾演的譽玲一樣,在施害者與受害者之間找不到出路,唯有在兩者皆未出現前,敏感一點,在自己的崗位上,學習盡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
那時在書中抄下了一段寫得令我深感共鳴的話:
頁252-253
但是,到了引領人類邁向現代的啟蒙時代,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形成自由的社會契約。他們的契約認定:每一個社會成員都有資格完全發展自我。許可伴隨而來的是責任,未能達到社會所謂「能幹」定義的人,都是可恥的,過去幾十年來,夫妻和父母的角色已大為改變。難以承擔後現代社會態度和責任的人,鮮少從婚姻和養兒育女中獲得滿足,他們受困於婚姻和養育子女的問題中,所導致的吸毒、濫用槍械和暴力問題,正是他們覺得羞恥的反應,他們恥於無法達到文化標準所定義的成熟發展。
也許我們的父母也是這樣吧,但明白歸明白,是否願意承擔又是另一件事了 ,至於有沒有能力承擔更是第三件事了。
還有一些令人難忘的面談:
頁109-112
總而言之,儘管他每次都同樣地模仿我的言行舉止,但是他卻選擇忽視接下來該怎麼做的跡象。當我含怒堅持要他檢視是基於什麼動機,對我做出破壞性的行為,並且要他盤算一下他可能對別人做了什麼誤解我本性的事情時,他衝出我的諮商室,冷冷地告訴我,身為經驗老道的精神分析師,我不應該那麼容易心情煩亂。
後來我才領悟,我對尼基蔑視我的行為感到羞辱,這種負面的感覺很可能使我假設西德尼的模仿行為是病態的。換句話說,我怎麼能確定西德尼模仿我的言行舉止,就是在蔑視我?因為我發怒,所以我未能探索西德尼最重要的問題:為什麼他一開始就希望假裝我的樣子?
撇開我在治療中絕不打電話追蹤非自殺型病患的慣例,我打電話給西德尼,詢問稍早錯失的疑問。他說了一些我同事恭維我的話。我打斷他的話,並告訴他,他是用過度理想化的觀點來看我。反省我為什麼會對他發脾氣,我告訴他,我被迫體認我的反應就是一種自欺的行為—電話裏不方便談論這事。我對我在最後那一次諮商時的行為道歉,並說,現在他必定希望重新評估對我的感覺。我會這樣說是因為我假設,如果西德尼宜用他所描述的那種不切實際的方看待我的話,他對我的過度理想化印象不會使他繼續接受精神分析。
頁207-208
當我瞭解自己為什麼不能與自己的父親做朋友之後,我才有辦法解釋文森類似的苦楚。在我們漫長的電話談話中,我告訴文森:「我不確定我能不能幫助你,因為我在仔細聆聽你說話時,發現你和我有一些相同的問題。」他並沒有任何回應。我繼續說:「但是,我可以這樣說:當我覺得無能,不知所措時,我認定自己有必要,且允許我憐憫自己。為什麼你不能給自己同樣的權利?」
我繼續說,我很關心他內心交戰之苦及其結果。我說:「無論如何,如果你覺得唯一能對你遭遇不公平的懲罰及絕望情緒的遺傳,表達抗議的方法就是不再來進行精神分析的話,無論是暫時或永久停止諮商,如果你需要這樣做的話,我都允許你這樣做。」
我壓低聲音繼續說:「但是,如果你希望有一個人能陪伴你一起奮鬥,雖然那個人並不知道所有的答案,也不能保證你能否成功克服所有的心理困境的話,那個人就在這裡。」
真是充滿同感與尊重的話。
看畢此書,心中的問題是:每一個孩子所需的物質與感情的安全和接納,是這個世界有能力提供的嗎?
面對這樣的荒謬,我該停了。
也許,有時「要怎樣做」比「為什麼」重要。
導演邱禮濤有關《等候董建華發落》的自白:
http://www.hermanyau.com/cfromQtoCE.htm
高院首為少年犯頒實際刑期(明報即時新聞,2004/10/26)
http://www.mpinews.com/content.cfm?newsid=200410261520gb215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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