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條例的修訂惹起了一場小風波, 基督徒反對條例修訂對「家庭」的暗示,不少提議將「家庭暴力」改為「居所暴力」,一些人士認為這是歧視 / 拖延 / 無愛心的表現。
先知以賽亞向歷代君王(包括敬虔與不敬虔的)轉述上帝的讉責:你們應該保護弱勢者:行公義、好憐憫,為寡婦申冤、為孤兒辯屈、看顧寄居的,多熱心的宗教責任與奉獻都不能取代社會公義。
受益於社會公義的一輩,竟開始不相信社會公義,我承認自己的恐懼、懦弱、懶惰、貪圖安逸。
在反家暴的問題上,如果我們早一點凝聚力量為暴力受害者發聲、推動條例的修訂,也許情況不會如現在尷尬:一出口,就是反對。
淫審條例又如何呢?究竟應如何為年青人、家長、教育工作者充權,制衡以色情慾望謀利的大生意呢?
以色列發動不義之戰又如何呢?屬神的子民有沒有為受害者申冤呢?
還未及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想起未完成的工作,我又回到自己的恐懼、懦弱、懶惰、貪圖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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