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8月 27, 2008

新學年新開始

前晚開始再讀放下良久的書--巴特《羅馬書釋義》: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我們相互之間的團契不可能基於人的正面積極性質,因為在人的一切正面積極性質(「宗教天賦」,「道德意識」,「人道博愛」)裏總是已然蘊藏著社會瓦解的萌芽。
現實的人類團體是在負面消極性質、即人類缺乏的東西中組成旳。我們認識到我們大家都是罪人,從而認識到我們大家都是兄弟。

「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就白白的稱義。」

上帝「稱」。他將他的義稱為位於人的義和不義之後和之上的真理。他稱他站在我們一邊,稱我們屬於他。他稱我們、稱我們這些敵人是他的愛子。
這「稱」是雄辯之詞,它無需原因、無需條件,它的根就是上帝本身。

從此,我們在耶穌賦予我們的前提之下無論何時何地都不再僅僅看到肉和罪,而是也發現了肉和罪之上和之後的法官。
這位法官在能從「人隱祕事」(2:14)找到自己忠信的根據以及信仰的根的情況下,總是通過判決而宣告無罪。他有義,而且在人敢於躍入虛空的情況下也稱義。
從這一前提出發,我們觀察自己,接近眾人。從這一前提出發,我們大膽相信自己,相信世人。
從這一前提出發,我們鼓起勇氣向所有人(3:22)提出信仰的要求,即要求他們信仰這一前提。
因為上帝有義、稱義,我們與上帝相和(5:1)。

團體的建立,不在於理想與純真,而是在罪與稱義的基礎下。
對自己造成傷害的人是有罪,但是,我不得不承認,我也有黑暗的一面,也曾傷人。
同時,在罪與自私似乎在世界掌權時,我要吊詭的相信,人的罪無損上帝的義,上帝對世人的愛與救贖完全是自足的。

團體服事的開始,在於不糾纏於人的義,只看神的義。不用急於在人前認錯或自白--兩者皆同時是示弱與示威,我們都只是罪人,大家專心做上帝交付的事就是了。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就白白的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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