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0月 01, 2005

明光社〈醫護人員聯署聲明〉

近日參與了一個叫《思存:記憶回收筒》日誌中的討論,這是我第一次表明身份地在別人的日誌中留言。

明光社〈醫護人員聯署聲明〉及要求政府就法庭有關肛交的裁決上訴,引起不少人的反感。

我的回應是這樣的:
我不是醫生, 只是一個基督徒, 不過因為關心這問題看過少許東西, 得到以下的小結論, 敬希指正:
肛交確是危險的性行為。陰道與直腸的構造不同, 後者的表面細胞有吸收液體的功能, 前者則相反; 靭度也不同, 後者較易破損而且神經較少而不知不覺(痛也是一種自我保護的警號); 就算用安全套(因為不用避孕而影響使用率), 安全套亦會在過程中較易破爛。
另外, 亦有人(我忘了從何看來)從另一個角度看16歲是否能合法肛交的問題: 因為肛交的危險性,
是否應將肛交同普通性交的合法年齡分開考慮?(不分性取向, 只說肛交的行為)這個我個人還未想得清楚。
還有, 以男性同性戀在人口中所位的比例而言, 其染患愛滋病的比率是遠高於其他性別與性取向的人, 這是值得分析、 也要小心解釋的問題。

在兩天後,我又再回應其他人的留言:
容許我這個基督徒女士又再回來, 再說一些回應。
基督徒共有的是聖經的觀點:對人的尊重,對罪的敏感。不過怎樣應用就可以有很大的差別。
我是一個基督徒, 但我沒有於明光社的聲明簽名。
明光社的表達不等於所有基督徒的表達, 相信曾在基督教書室要求放置同性戀者書刊的人也未必是同性戀者的典型,但各人也有表達自己的權利, 我們的社會是否夠寛闊去容納以上極端的兩者呢?
另一些基督徒的意見:
龔立人﹕反性傾向歧視 寬容的重要http://hk.news.yahoo.com/050818/12/1fpzl.html

思存在眾人五十多道留言後,寫了續篇。最後引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UNAIDS)的報告說,不帶安全套的肛交十分危險,但當安全套及水性潤滑劑被正確使用時,愛滋病傳播的危險性變得很低。

知道有較有效防範愛滋病的肛交方法,我是鬆了一口氣,希望有需要時能把這消息告訴一些朋友。

如果一個人面對掙扎與痛苦,尤其是莫名的對同性產生性幻想,當然很想能找到出路,充斥傳媒的是什麼資訊呢?被扭曲解讀的研究與數字?活躍的同性戀人士說承認與接納你的性取向吧,明光社則強調同性戀的不道德。

良心令我不能站在上述發言的任何一方。因為戀愛與性行為不是人生問題的解決辦法,只是人生命裏的冰山一角。對同性的性幻想也有複雜的成因,不是簡單的「性取向」問題,也不單單是一種個人選擇。(有興趣可試試找這本絕了版的翻譯書:《破碎形象 : 同性戀的醫治與個人整全》莉安・佩恩著;詹維明譯。突破出版社:1996年)

良心亦令我無力批判上述發言的任何一方。因為未有仔細考察過他們各自的處境和經驗,當他們的表達如此充滿恐懼時,我實在沒有這樣的信心說「我比你對」;我也不知道,如果他們各自停止現時所做的,情況會不會變得好一點,所以我也沒有信心說「你不對」。

作為較有資源和權力的成人,應做的也許是留意坊間被有意無意忽略了的資訊,培養自己與孩子批評解讀資訊與數據的能力,做好性教育、醫療並輔導的防護網,希望孩子在四處摸索時不致碰得焦頭爛額,當孩子問你的意見時,就要準備好,陪伴他/她一同承擔你的意見的後果。(擔當得起嗎?)

相信每個孩子都盡了智慧與努力,在自己獨特的困境中,找尋最合適的出路。

我這樣想對不對?還是「誤人子弟」?如果那孩子影響甚至傷害著其他人時我又該怎做?事情實在沒有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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