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在入營前撫平自己的憤憤不平,幾乎足不出戶地看畢楊克勤的《女人:一個神學問題》(香港:文字事務出版社,2004年)。裏面的神學詮釋篇指出部份女性神學走入了男性主義的歧途,想為女性爭取與男性相同的一切,結果失去了對男性主義社會的批判;聖經詮釋篇就精彩了,如下:
第三章「夏娃不次於亞當—創世記裡的女男論述」指出男女最先是作為複數被造,而非單數,意即首先被創造的人是群體,而非單獨個體。上帝在創造管理的權柄賜給了複數的人,而非給單數的男人。讓男人把女人稱為男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並不意味著女人次於男人,而是指出女人與男人相互依靠的關係。
第四章「這不是只有男人的世界—福音書裡的女男敘述」指出在福音書裏,特別是路加福音的平衡對稱的男女筆法,顯示婦女的重要角色,如耶穌失羊的比喻說的「朋友」是陽性的字,緊接的失錢的比喻裏的「朋友」則是陰性的字。馬可福音中膏耶穌的無名婦人,被耶穌稱讚,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但這重要的斷言卻因父權的解讀法而無成為福音傳統的一部份。
第五章「被遺忘了的女人—羅馬書中尊貴的婦女」則說明羅馬書十六章,從保羅對非比極高的稱讚,顯示婦女在領導及支援教會事工中曾擔當重要如執事、傳道與贊助人的角色。
第六章「不與男人看齊—保羅的女男彼此神學」著重解釋哥林多前書十一章,「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重點不是權柄而是源頭;要男人禱告和講道不蒙頭,女人禱告和講道蒙頭(不是蒙面或頭巾,而是指將頭髮妝束),長髮是男性的羞辱卻是女性的榮耀,是強調男女有別,不用成為對方。針對的是靈知婦女(受諾斯底主義影響的):她們認為女人要得救就必須變成男人。
第七章「女性的發言權—反駁哥林多男性主義」指出哥林多前書十四章的35節「閉口原則」與上下文欠連貫,與前面立場迥異,而且訴諸律法與舊傳統的判語較像是猶太基督徒的習慣,不是保羅的用語習慣,故相信34至35節是保羅引自哥林多會眾的話,而36節:「上帝的道理豈是從你們(指男人主義者)出來的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是保羅的反駁。
第八章「女人就是女人—批靈知派婦女的教導」指出提摩太前書二章8至15節與其他經文矛盾,是因為提摩太前書不是一本教會手冊,而是回應「禁止嫁聚,好傳閒話的異端」(提前四7),作者鼓勵婦女按當時猶太和外邦教會「高尚道德的標準」來約束自己,使教會有好名聲、信徒無放肆之處,順應文化。
第九章「天父是我們的母親—跨文化詮釋文本的必要」說明地中海地區的女神崇拜,舊約有關上帝的「父制」與陽性語言的使用,目的是突破那種認為只有母性才能生養與哺育的人類語言與觀念,絕不是說明上帝是男性,上帝既非男性也非女性,所以是父親與勇士,也能生養有恩慈。 書的第三部份則將女性神學與對生態的關注連上關係,認為要突破靈性與世界對立的二元世界觀,將靈物同歸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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